● 保护功能是确保逆变应急电源运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些故障或异常,能够通过告警或自动关机等手段,防止其造成设备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措施。本标准规定得该产品应具备的基本保护功能有:短路保护功能、过载保护功能和蓄电池(组)过放电保护功能。
▲ 短路保护功能试验应分别在正常运行方式和逆变应急运行方式两种状态下进行,如进行了短路试验,此项试验省略。
正常运行状态进行短路保护功能试验时,在输出端施加短路,短路保护装置应起作用。对于三相输出的该产品,要在相间短路、相与地间短路,如有中性线的还应对相与中性线之间短路。
逆变应急运行状态进行短路保护功能试验时,首先要确认中间直流电路电压不低于额定值。在输出端施加短路后,短路保护装置应起作用。对于三相输出的逆变应急电源,要在相间短路、相与地间短路,如有中性线的还应对相与中性线之间短路。
为了保护设备免受意外损害,在进行短路试验时,允许在逆变应急电源外加装适当的预保护装置。
在完成了各项短路保护功能试验后,将短路保护装置进行复位或更换,再重新启动,逆变应急电源应能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