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热试验:按照GB/T 2423.9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被试逆变应急电源在正常环境温度下,处于无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按照正常位置或其他规定的位置放入试验箱或试验室内。某些情况下,允许直接将试样直接放入已经处于试验条件下的试验箱(室),但必须防止被试设备产生凝露。
先将试验箱(室)的温度以变化速率不超过1K/min升至规定的试验严酷等级,即+40℃±2℃,此时被试设备不能产生凝露。然后在2h内将湿度调至规定的严酷等级,即93%±3%。试验时被试设备不工作,试验中不检测。试验时间应从规定的条件达到后算起,持续96h。试验结束后,被试设备仍应留在试验箱(室)内,首先在2h内降低相对湿度,再以不超过1K/min的变化速率恢复到室温。此时,应检测被试设备其电气性能和外观结构符合规定要求,工作应正常。